簡介

私營骨灰安置所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是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第630章)(「該條例」)第83條設立的法定委員會。該條例已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刊憲生效,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的營運。如申請人或指明文書持有人就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或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作出該條例第84(1)條所述的任何決定感到受屈,可在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向其發出當日後的21日內,向上訴委員會以書面提交符合指明格式的上訴通知書。